​唐朝的公职人员待遇如何呢?他们又是怎么发工资的?

2024-04-17 15:38 来源:瑟谷网 点击:

唐朝的公职人员待遇如何呢?他们又是怎么发工资的?

当今社会,大家似乎都比较关注公职人员的待遇问题,可不知道您有没有好奇过,古代的那些官员都是如何发工资的呢?咱们今天就一起来看看中国古代的巅峰时期,唐朝是怎么给“公务员”发放俸禄的。

一、唐朝公务员收入

唐朝官员从政府那里所得的俸禄来源包括:禄米、土地、俸钱三大项。

禄米

首先我们来说说这禄米怎么发?大唐定给禄之制京官

正一品, 米七百石,从一品, 米六百石;

正二品, 米五百石, 从二品, 米四百六十石;

正三品, 米四百石, 从三品, 米三百六十石;

正四品, 米三百石, 从四品, 米二百六十石;

正五品, 米二百石, 从五品, 米一百六十石;

正六品, 米一百石, 从六品, 米九十石;

正七品, 米八十石, 从七品, 米七十石;

正八品, 米六十七石,从八品, 米六十二石;

正九品, 米五十七石, 从九品, 米五十二石;

都是每年供给一次,外官无禄。至贞观初年,中书舍人高季辅建言:“外官卑品贫匮,宜给禄养亲。”

此后,规定外官比京官低一等给禄,一品以50石为一等,二品三品以30石为一等,四品、五品以20石为一等,六品、七品以5石为一等,八品、九品以2石5斗为一等。若无粟则以盐代禄。此外,百官在年终考核中得到上考者,可得到奖禄一季或一年。

俸钱收入

俸钱就是官员工资的货币部分。唐朝官员的俸钱收入比较简单,标准不分正副职(正、从之分),同品级官员每月领取相同俸钱。

《新唐书·食货志五》《通典·食货二》及《唐会要》卷九十、卷九十一,记载开元二十四年俸钱标准:

一品 31000文;二品 24000文;三品 17000文

四品 11600文;五品 9200文;六品 5300文

七品 4500文;八品 2475文;九品 1920文

粮田

除了发一些禄米之外,唐朝还会给官员分配一些粮田。在均田制度下,唐朝职事官、散官、封爵、勋官等均可按品级受职分田和永业田。

据《新唐书食货志五》载,一品有职分田12顷,二品10顷,递至九品2顷,皆给百里内之地。诸州都督、都护、亲王府官二品12顷,三品10顷,递至九品2顷50亩。武官、三卫中郎将、上府折冲都尉六顷,中府五顷五十亩,递至队正、队副80亩。

此外,又有永业田,亲王100顷,职事官一品60顷,郡王、职事官从一品50顷,国公、职事官从二品35顷,县公、职事官三品25顷,递至九品2顷。上柱国30顷,柱国25顷,上护军20顷,护军15顷,散官五品以上给同职事官。

如果职事官被解免者,则追回田亩,若被除名者,则仅受口分之田,若袭爵者,不另给田亩。这些规定,只是政府的一种限田措施,并不能实授其地。不过,《食货志五》说:“凡给田而无地者,亩给粟二斗”。但从白居易的《问议百官职田》看,唐朝官员从政府那里所得土地收入主要还是靠职分田。职分田一般按每亩收六升的租率出佃,所谓“依品而授地,计田而出租”。

退休工资

隋唐五代的官员,按规定到了七十岁是要退休的,称之为“致仕”。官员请求致仕叫做“乞骸骨”。如果不满七十但疾病缠身者,也可提前要求退休。反之,若精力充沛,体魄健壮者,虽年过七十也可继续留任。五品以上官员退休,本人应直接上奏皇帝批准,六品以下退休者,则只要尚书省按规定统一办理即可。致仕之后,若有特殊需要,也可再度出仕。

官员致仕时可享受一定的待遇,据《唐会要致仕官》说,有的可以加官一级,有的只是换了一个官名而品秩并未改变(致仕后,例晋一级,至宋代才成为制度)。在经济待遇方面,五品以上者致仕,终生可以享受半俸,特例可给全俸。六品以下者,旧制前四年给半俸,天宝时下令给至终身。此外,三品以上致仕者还享受朔望听朝参,其班列在该品现任官之上,以表尊崇。这些制度和规定对于鼓励官员退休是有一定作用的。

二、假期

开国前期,唐朝公务员的日子过得并不轻松,事务繁杂,到了休沐日或者节令假日,也常常加班。到唐高宗时,国事趋于安定,皇帝心疼下属,于是下旨说,现在天下无虞,再遇到旬休的日子,“许不视事”,大伙可以休息了。地方官立刻照此执行,但京官们还是忙得脱不开身。于是,唐玄宗在开元年间不得不继续鼓励官员公休,到天宝五年下令,正式免除了京官们旬节休假期间上朝的惯例,颇有些“强制休假”的味道。

白居易有长期的京官经历,又曾在江州、苏州等地做过地方官,他的诗歌无意中也透露出自己办公和休假的情况。唐敬宗李湛宝历元年,白居易任苏州刺史,他在《郡斋旬假命宴呈座客示郡寮》中写道:“公门日两衙,公假月三旬。衙用决簿领,旬以会亲宾。公多及私少,劳逸常不均。况为剧郡长,安得闲宴频。下车已二月,开筵始今晨……”在《秋寄微之十二韵》中也有这样的描述:“清旦方堆案,黄昏始退公。可怜朝与暮,消在两衙中。”

也就是说,当时官员处理公务,分“朝衙”和“晚衙”两次,每天登堂务公两次。白居易是个伟大的诗人,也是个好官,他辛苦做事,所以平日里的这“两衙”忙得昏天黑地。上任两个月后,他才终于腾出空来休息了一次,跟宾朋同事尽情宴饮作乐,纵观《郡斋旬假命宴呈座客示郡寮》,十六句诗有八句是讲这个宴饮Party的美酒、美食、美女和欢乐场面,足见当日放松之彻底。

末尾,他不忘自己公务员的使命,带着微醺醉意点评当朝休假制度,说“无轻一日醉,用犒九日勤。微彼九日勤,何以治吾民?微此一日醉,何以乐吾身?”在治吾民和乐吾身之间,白乐天已经找到了平衡点,那就是工作日就得效命朝廷,玩命干活,休息日则彻底放松,喝他个一日醉又如何。会工作又会玩,还有政绩,所以苏州人民对白居易爱戴有加。

如今的公务员即便是在节假日,在公众场合喝得烂醉也是有风险的。在唐代,官员没这个顾忌,因为政务之余,朝廷是鼓励官员“任追游宴乐”的。玄宗时曾下过《许百官游宴诏》,“自今后,非惟旬休及节假,百官等曹务无事之后,任追游宴乐”,也就是不止节假,平时只要该忙的事忙完了,想怎么乐怎么乐。甚至,官员们还被鼓励“每旬暇日寻胜地宴乐,仍赐钱”,这出游的盘缠、帐篷、酒食开支都由财政报销。唐德宗时,每逢重要节假日,“自宰相至各省奏事官员,各得赐钱五百贯文至一百贯文不等,朝廷委派度支于每节前五日支付,永为常式”,“过节费”已形成定例。当然,这种花纳税人的钱休假宴游的做法并不符合现代社会准则。

唐朝的休假福利足够任性,可以说在前朝基础上,建立了一个丰富而人情味十足的休假体系。虽然假是官员们所享受的,但由此促动的节假活动的兴盛,极大影响了整个社会的时尚和风气。到后来,过惯了逢节有假的日子,遇到节庆不放假,还会引发不满。

除了大家统一得到休息的旬假、节令假,唐朝还有不少给人生重要时刻放的假,显得相当人性化。

假如官员结婚,会有九天的婚假,有亲属结婚,也会依据亲疏远近,享受一至五天的假期。回乡祭祖,给假五天;给亲人扫墓也有假,但只有任期超过五年的官员才有资格享受,五年有一次10天或15天的拜扫假。

考虑到很多公务员远离父母,在外地工作,不便团聚,唐朝还制定了省亲假,每三年给官员一次回家探亲的假,时长为一个月或三十五日。但是这种假,五品以上的官员必须奏请上司同意,不能说走就走,毕竟时间太长。

再往后,如果遇到父母、亲戚以及授业恩师去世,会有丧事假。老师去世,给假三天;父母去世,官员一般要解官,三年侍丁。除去这些,日常工作中,有时难免会有私事要抛开工作去忙,不要紧,每月可以请两日事故假。

考虑到唐朝官员已经拥有账面上的113天假期和不定期的辍朝假,再算上个人能休的各种事假,唐朝公务员每年的休息时间可能已经超过了今人。

唐代有位日本和尚在中国待了很多年,他的日记《入唐求法巡礼行记》中,记录了这样一件事。会昌五年(845年),唐武宗大兴土木修筑仙台,工地上每天有三千人忙碌,其间赶上寒食节,按例应该放假七天,但朝廷不让停工,这下工匠们大恼,“怨恨把器伏,三千人一时衔声”,劳动工具扔在地上一起咒骂,结果“皇帝惊怕,每人赐三匹绢,放三日假”才算了事。与以往不同,唐代在服丧期间还可以免征劳役、赋税。这个制度在后来的各个朝代也有所采用,体现了旧时代的人文关怀精神。

但节假日多,不等于没有约束。唐代的休假制度有放有收,三品以上官员请假前要告假,假期结束了要到各自的官衙里打卡销假,叫做“参假”,超期不归则要处罚,比如,唐文宗太和八年,御史台曾规定放假逾期要罚一个月的俸禄。还有一些官员,找各种借口多得假期,白拿俸禄,朝廷的办法是克扣他的俸禄给顶替者。到了晚唐,藩镇割据天下不稳,官员的考勤也愈发要紧,假日常被克扣。